| 摘自《中鹽總公司網站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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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為規范全省鹽業專營系統商品出入庫管理,提高管理水平,近日,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鹽業管理辦公室、河北省鹽業專營總公司聯合發出《關于規范鹽業專營系統商品出入庫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 《通知》指出,根據鹽行業特點和標準化管理需要,所有鹽業批發單位鹽商品出、入庫單全省實行統一格式,由省公司統一監制,市縣公司根據實際需要領取使用。出、入庫單分別為一式四聯:第一聯存根,第二聯交財務,第三聯交統計,第四聯交保管。 《通知》規范統一了出、入庫單中品名、產地、規格、單位、金額、數量、日期、驗收人、開票人、收款單位等項目的填寫標準,強調出、入庫單開據后,要嚴格按照出、入庫單四聯順序傳遞,不得少聯或不按規定傳遞。 《通知》強調,全省統一的出、入庫單從今年8月1日起啟用,各鹽業批發單位要認真落實。河北省社鹽管辦、省公司將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檢查,對不使用全省統一出、入庫單或不按規定使用和傳遞的,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。(呂云飛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