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 俞建國
●取消食鹽專營起碼應具備三個基本條件:成熟的經營主體,成熟的消費者群體,有效的市場管理。從這三方面看,我國近期取消食鹽專營的條件尚不具備
專營體制能最大程度地保證人民群眾的食鹽安全
就我國總體情況來看,取消食鹽專營起碼應具備三個基本條件:一是成熟的經營主體。由一個或幾個大公司支配全國的工業鹽和食鹽的生產、經營,如美國、法國和英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。因為只有具備了合理的產業組織,才能杜絕非碘鹽沖擊食鹽市場,出了問題也便于追查。二是成熟的消費者群體。消費者有較強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,能夠自覺選擇食用碘鹽。三是有效的市場管理。政府的市場監管部門能有效地保證合格碘鹽供應。從這三方面看,我國近期取消食鹽專營的條件尚不具備。
目前我國食鹽市場無序競爭現象還相當嚴重,產鹽區私采濫挖鹽礦,偷運、私販無碘偽劣食鹽的情況并未完全杜絕,工業鹽冒充食用鹽充斥市場的情況也時有發生。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。如果一下子放開市場,私鹽必定泛濫。只有將食鹽作為特殊商品來進行專營管理,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人民群眾的食鹽安全。
專營體制在保證碘鹽供應和應付突發事件中發揮重要作用
普及碘鹽供應是一種政府行為,而政府卻不能直接從事經營活動,因此,《食鹽專營辦法》規定由各級鹽業公司負責加碘鹽的經營。目前國內已經形成了覆蓋城鄉的碘鹽專營生產經營體系,多年來保質保量地完成了碘鹽供應,同時也高效地化解了突發事件對食鹽供需產生的影響。2003年初,南方十省、市發生大范圍的食鹽搶購風潮。得益于專營政策下的行政調動優勢和覆蓋全國城鄉的銷售網絡優勢,沒有一個市、縣出現食鹽脫銷。
計劃管理和價格管理是食鹽專營的基礎與核心
計劃管理是食鹽專營的基礎。目前國內各省的鹽業公司分散在輕工、商業、糧食及供銷社等系統,100多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也都是獨立的經營主體。這種背景下,只有依靠國家計劃調節,才能合理規劃產能。
價格是食鹽專營的重要內容。鹽屬于低值笨重物品,流通費用遠高于其他商品,必須由各省區通過統一食鹽零售價對運費“以近補遠”,才能使邊遠地區老百姓食用到低價碘鹽。
如果徹底放開食鹽專營,允許生產企業直接進入市場,允許營銷企業自主選擇市場,據測算,國內食鹽價格整體上會略有下降,比如沿海和發達地區的城市居民每人每年可節省幾元錢,但全國卻會有一半人口,主要是邊遠山區等落后地區的居民將得不到碘鹽供應,每年將增加數百萬弱智兒童和其他患病群體。
應組建集團化的專營主體
為進一步鞏固食鹽專營的成果,保持合理的食鹽生產能力,特別是改變制鹽企業無序競爭的局面,我國鹽行業今后應主要在產業組織和企業組織方面下功夫,走集團化之路,實現產銷聯合,按照“物流配送、連鎖經營、電子商務”的現代流通模式,推進食鹽流通方式的改革,達到降低成本,減少流通環節,提高經營效率的目的,為實現下一階段消除碘缺乏病目標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。
摘自《人民日報》(2006年02月20日)